残疾人服务国家标准

残疾人服务国家标准

有六项国家标准适用于残疾人服务提供者。

权利。该服务促进个人的言论自由、自决和决策权,并积极防止虐待、伤害、忽视和暴力。

参与和包容。该服务与个人和家庭、朋友和照顾者合作,促进有意义的参与和积极融入社会的机会。

个人成果。对服务和支助进行评估、规划、提供和审查,以发挥个人优势,使个人能够实现其目标。

反馈和投诉。定期征求反馈意见,并将其用于个人和整个组织的服务审查和改进。

服务准入。该服务以透明、公平、平等和响应的方式管理服务的获取、开始和离开。

服务管理。该服务有有效和负责任的服务管理和领导,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个人的成果。